每年有超過10,000人死於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癌與口腔癌。篩檢可以早期發現癌症或其癌前病變,經治療後可以降低死亡率外,還可以阻斷癌前病變進展為癌症。目前政府補助四大癌症篩檢之政策與範圍如下:
1. 乳房X光攝影檢查:45-69歲婦女、40-44歲二等血親內曾罹患乳癌之婦女,每2年1次。
2. 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婦女,建議每3年1次。
3. 糞便潛血檢查:50至未滿75歲民眾,每2年1次。
4. 口腔黏膜檢查: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18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原住民,每2年1次。
「乳房攝影檢查、子宮頸抹片檢查、糞便潛血檢查及口腔黏膜檢查經費由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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